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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6 日 |
| 對於「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共同意見,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各相關部會提出行動方案,以呼應陳總統「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拉近城鄉距離、縮短貧富差距」四大目標,將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結論,落實為投資台灣優先的「大投資」政策,及弱勢照顧優先的「大溫暖」政策。「大投資」政策致力於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主要內涵就是「投資台灣優先」。 |
| 對此,我們認為達成2015年台灣產業發展願景的目標之實現,在於如何使台灣各個產業突破發展的「學習曲線」,並為「產業生命週期再造高峰」。 |
| 2015 年發展目標 |
| 基本上,為達 2015 年每人 GDP 達到 3 萬美元願景,政府將以形成「全球連結」、運用「全球人才」、建立「全球品牌」、創造「全球福祉」為策略,以農業、製造業、服務業為驅動經濟成長的三引擎,整合運用全球資源,加強產業服務內涵,全面提升附加價值,營造優質生活環境,期望在2006至2015年平均經濟成長率為5%,其中農業平均成長1.0%、工業平均成長3.9%(製造業平均成長4.3%)、服務業平均成長5.5%。 |
| 在產業結構方面,農業占 GDP 比重由 2005 年的 1.7% 降至 1.2%,工業由 25.0% 降至 22.7%(製造業由 21.4% 降至 20.0%),至於服務業因伴隨產業轉型趨勢,以及政府持續推動各項重點服務業發展,使服務業占 GDP 比重由 2005 年的 73.3% 提升至 76.2%,將成為支持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
表1 2015 年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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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
2015 年 |
| 產業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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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 |
1.7 |
1.2 |
| 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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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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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 |
21.4 |
20.0 |
| 服務業 |
73.3 |
76.2 |
| 實質成長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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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 |
-8.1 |
1.0* |
| 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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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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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 |
6.5 |
4.3* |
| 服務業 |
3.5 |
5.5* |
| 註:* 2015 年各業成長率為 2006 至 2015 年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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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創產業發展新局 |
| 由於整體產業發展涉及多項有關勞動、土地、人才、資金與基礎公共建設等功能別發展策略,及農業、製造業及服務業等產業別發展計畫。因此,為使台灣未來產業能夠長期穩健發展,遂由功能別發展策略及產業別發展計畫中,規劃「營造優良投資環境」與「開創產業發展新局」二大旗艦計畫,作為未來3年我國產業發展推動重點。 |
| 在「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方面,政府將自土地、勞動力、資金、環評效率提升等層面,結合各部會力量,全方位協助廠商排除投資障礙,為台灣產業及經濟發展穩固基磐;在「開創產業發展新局」 方面,除將擘劃個別產業發展策略及目標,引導新興產業發展,協助現有產業升級轉型外,更將重視弱勢產業及中小企業的均衡發展。其中,除了積極尋找未來新興產業,帶動下一波經濟成長外,對於產業升級轉型,將由專注降低成本轉而強調價值鏈之提升、由代工邁向高價品供應與生產材料整合服務、從材料供應邁向新興產業整合創新加值、並由供應導向服務轉為使用者導向之整合服務;並希望能自下列5個方向重新塑造我國製造業的形貌為「由專注降低成本轉而強調價值鏈的提升」、「從代工邁向高價品供應與生產材料整合服務」、「從材料供應邁向新興產業整合創新加值者」及「從材料供應導向服務邁向使用者導向之整合服務」,使得2009年製造業產值可望達到14兆元。 |
表2 功能別發展策略及產業別發展計畫
| 功能別策略 |
產業別計畫 |
提供土地優惠(含高雄展覽館)
充裕勞動力供應
提供資金協助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
─國家發展基金參與投資傳統產業
提高環評等行政審查效率
建立促進企業投資機制
新興產業發展
產業升級轉型
─農業
─製造業及其相關服務業
-服務業(觀光、電信及醫療)
產業均衡發展
─輔導弱勢產業
─輔導地方型產業
─輔導中小企業
◎擴大全球布局
◎環保、能源與產業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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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 服務業
營造業 金融
製造業 工商服務(流通業 )
半導體 醫療
平面顯示 電信
生技 觀光
石化 資訊服務
鋼鐵 設計服務
機械設備 研發服務
通訊 文化創意
車用電子 ─數位內容
綠色能源 ─流行文化核心產業
紡織 環保服務
工程及管理顧問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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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的產業政策帶動產業大規模投資 |
| 平心而論,2005年台灣人均GDP是1萬5,271美元,要達到2009年2萬美元目標,大約每年的實質成長率必須是7%;到2015年時,要達到3萬美元,每年仍要以7%的實質成長率來前進。以台灣過去五十年發展的過程來看,只有在1971到1980年之間的所謂「台灣經濟成長黃金十年」中,十年的人均GDP成長率達到7.72%水準。其後的八○年代為6.58%,九○年代為5.59%。2001年以後到2005年五年間,平均人均GDP成長率低落至2.7%。現在政府部門計畫未來十年的人均GDP成長率要跳升到7%,就必須有積極的產業政策,來帶動產業大規模投資。 |
| 特別是2015年台灣產業發展願景的目標之實現,有賴產業界在創新與新技術的積極投入,特別是企業如果能夠增加研發投資與創新能力,進而提升對先進國家產品的替代能力,或與開發中國家產品有所差異和區隔,則仍然能夠維持一定的競爭力。至於業者生產技術的最主要來源,主要是以「由經驗累積而來」比例最高,占81.52%;「自設研究部門自行研發」(占49.23%)次之;「參考國外產品改良創新」(占27.64%)居第三,其餘包括:國外客戶提供技術資料(占14.35%)、與國內廠商技術合作(占14.09%)、與國外廠商技術合作(占11.82%)。 |
| 但是,根據2003年製造業經營實況調查顯示,企業在從事研究開發中,八成七的業者有遭遇困難。而企業從事研發所面臨的困難因素中,以規模太小、無開發能力者占28.06%最高;國內技術人才不足者占27.00%次之;資金不足者占24.25%再次之。換言之,如何克服產業創新與新技術投入的障礙,將是2015年台灣產業發展政策之關鍵。 |
| 為各個產業找到的新發展方向 |
| 對此,如何為各個產業找到的新發展方向與新的「競爭利基」是其成功的關鍵。特別是從台灣產業與各國的競爭態勢看來,如果我們還是停留在原來的技術層次和營運模式,一方面沒有辦法追上先進國家的水準;二方面我們也無法用既有的製造能力,面對後進國家低成本的競爭壓力。因此,必須往微笑曲線的兩端發展,一方面加強基礎研究,開發關鍵零組件,強化技術商品化能力;二方面加強運籌管理,建立品牌和行銷與服務,是絕對必要的。 |
| 對此,政府在思考產業策略時,應根據產業生命週期與發展特性,在適當時機給予適切的投入與支持,例如對於萌芽期產業,應多從事基礎設備和初期平台技術的研發;對於成長期產業,則以漸進式改良為主要研發方向;對於成熟與衰退期產業,則必須為產業尋找關鍵技術上的突破,或是藉由科技整合,尋找新的發展機會。 |
| 同時,產業政策也應改變過去以生產為主的模式,以資源的整體規劃分配和提高附加價值為基礎,使產業發展規劃擴及研發、技術合作、設計、服務、品牌、行銷及環保等創新策略。 |
| 其中,克服產業界創新與新技術投入的障礙,更是關鍵課題。至於個別廠商對於研發活動之投入程度,Canto, J. G. D. ; Gongalez, I. S.教授根據「資源基礎理論」(Resource-based view, RBV),主要決定於二大因素:(1)能力,指廠商內部是否擁有足夠的資源執行特定的策略性活動;(2)意願,指該策略性活動的進行是否有助於廠商內部資源與能力(尤其是獨特的競爭能力 )的累積。 |
| 對台灣產業而言,全球化的競爭與知識經濟時代所帶來的創新與技術快速變動,已對其生存發展帶來極大的挑戰,而其本身在管理能力、技術和人力資源上的限制,也難以透過舉債或資本市場,取得足夠資金,不但使其「知識化」程度受到限制,也使其難以在技術創新上,有創造突破性(Breakthrough)科技之能力。對此,政府必須在產業政策上,提供有利於提升產業競爭力所需之有利環境,增加廠商執行創新與新技術投入的能力與內部資源,是政策上可以採取的策略。以下謹提出幾項建議: |
| 一、確立產業的全球技術定位 |
| 由於產業技術將隨國際競爭時空的演化,而快速改變。政府唯有運用「系統動態」的觀念,掌握國際競爭的變動趨勢,定期評估我國各產業技術在全球競爭中之定位,以及未來之競爭威脅,掌握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產業動態,才能進而評估從事自行研發、技術引進或國際合作開發等策略方案的可行性,才能為產業找到可以投入研發、尋求技術引進或合作開發之方向。因此,政府有必要從針對各產業,進行「專利技術地圖(Patent Map;PM)分析」,除從我國、美國及日本等三國專利資料庫比較,了解技術差距外,也有助於掌握各產業創新專利之關鍵。 |
| 二、建立「產業創新體系」,提高企業科技擴散和吸收的能力 |
| 要克服既有研究發展與科技產業技術體系所存在的政府失靈和系統失靈現象,政府產業政策之推動,應為各個產業建立「產業創新體系」,整合相關政府、研發機構和企業的研發系統,促進企業和科研機構之合作關係,才能提升廠商的創新能量,提高企業科技擴散和吸收的能力。 |
| 特別是除要增進大學研究所在有關產業創新領域的基礎研究上的投入,並與既有技術研發單位進行分工整合外,更應擴大具有研發成果或潛能的大學研究所參與,且鼓勵其與技術研究機構、企業共同研商,選定投入研究項目,並提出相關研究計畫推動。 |
| 三、整合國際創新研發資源 |
| 為增強在國際分工體系中的地位,可藉由科技專案計畫,參與國際共同研發,建立我國最新技術能力,縱使在目前我國技術尚未到達該水準,但透過這種研發,可使我國未來更有承接技術的能力,且在研發過程中,亦可獲得部分我國目前能夠承接的技術或關鍵理念。 |
| 四、強化產業知識人力的培養 |
| 政府應強化產業知識人力的培養,釐清我國目前在各領域的科技人員能量,進而規劃應積極培養或引進之科技人員數量,並配合教育資源的配當,以規劃教育體系在各領域應有的科系、研究所分配與發展方向。同時,由於產業技術變動迅速,如何使課程設計兼顧基礎知識與進階的技術現況,卻是技職教育一貫課程必須注意的。 |
| 五、促進傳統產業與高科技產業技術融合(convergence) |
| 台灣產業的發展,有賴經由跨領域結合所產生新的發展方向。例如早期的數位控制工具機(CNC),及無線通訊技術與資訊科技在筆記型電腦上所出現的網路接取服務;更已經發生在諸多傳統產業提升附加價值的實際作法中,例如瓷器業者除了利用其既有的創意優勢及引進新材料外,還更進一步利用個人電腦中的軟體及相關配備,作為設計全新產品與提升效率及價值的工具,以及紡織業者利用奈米級材料以提升其附加價值等。 |
| 為促進傳統產業與高科技產業技術融合,政府應藉由技術研討會、專家演講或期刊資料的推廣等方式,對產業界進行全面性觀念宣導,以傳播新的技術知識;並針對未來擬具或待開發的企業合作案,對相關業者進行意向調查,以發掘需求,同時也應針對具意願之相關業者,責成工研院等技術研發單位參與,共同進行先期研究與後續研究開發。 |
| 此外,由於目前「提升傳統工業產品競爭力計畫」的經費有限,使申請該計畫錄取率甚低,形成僧多粥少局面,無法滿足業界及加速產業升級需求,對此,除應將應用奈米技術納入「提升傳統工業產品競爭力計畫」之適用範圍外,也應大幅增加計畫經費,以滿足業界及加速產業升級需求。 |
| 六、掌握產業競爭力與市場 |
| 產業發展策略若未能對企業策略、需求條件、相關及支援產業、政府、市場前景等構面,提供詳細的產業技術競爭力與市場分析,則無法擬定合適的技術發展策略,因此,政府產業政策之推動,有必要進行完整的產業競爭力與未來市場發展趨勢分析。 |
| 七、發展技術服務業、擴大創新能量 |
| 新產業的發展,有賴技術服務業提供必要的創新能量,而技術服務業的推動,應注意傳統產業的技術服務需求領域,以產品與生產技術的研發與創新為主軸,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對此,政府應從既有的輔導計畫累積之經驗與產業需求調查中,分析歸納具有發展之技術服務業領域。 |
| 由於工研院和其他研發機構掌握了龐大的技術與創新能量,技術服務業之發展應以鼓勵工研院和其他研發機構自行成立或與特定產業合作成立「衍生公司」,以工研院和其他研發機構既有人力為核心,並結合國內外專家與技術資源,方能有效推動。 |
| 八、重視企業無形資產價值 |
| 根據2003年製造業經營實況調查報告,業者希望政府協助企業技術及開發新產品之措施,以協助融資並給予低利貸款所占比例最高,為40.33%;提供租稅獎勵(占35.49%)次之;直接資助研究經費(占34.79%)居第三。可見如何籌措研究發展的經費,以及降低經費成本,為業者最企盼的協助。對此,政府應改變既有之以有形資產的抵押或保證為主的融資方式,對於企業之無形資產,應予以適當的估價,以反應企業真正的價值。 |
| 九、以全球化佈局,掌握區域市場發展機會 |
| 新產業的發展,有賴全球市場之拓展。但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下,新產業的發展,可能受到影響。因此,面對全球區域經濟整合範圍的擴大,台灣必須更廣泛地進行全球化佈局,才能應對產業競爭情勢之發展。特別是目前全球重要的區域經濟整合包括EU、NAFTA、ASEAN等均已具相當規模,而隨著歐盟東擴25國,印度等南亞新興市場崛起以及FTAA(美洲自由貿易區)逐漸成型,廠商如何因應此一趨勢,透過全球資源利用、及早進入市場,政府部門又應該如何調整對外投資政策,協助廠商進行全球布局?值得深入研究。 |
| 十、建構兩岸未來分工模式 |
| 新產業的發展,與兩岸產業分工,息息相關。如何構建產業的「兩岸良性的分工模式」,是一重要課題。因此,政府對於相關產業在兩岸產業競合過程中,維繫「良性的分工模式」的關鍵因素為何?應有清楚的掌握,才能找到擴展台灣產業技術與差異化優勢的關鍵技術,或產業發展領域,進而依據產業追求的目標市場與發展願景,規劃兩岸投資的產品與技術項目,以及未來在研發、設計、製造、行銷等的策略,俾能在兩岸與全球產業競爭中,持續掌握競爭優勢。 |
| 註:作者提供的原文附有註釋,因篇幅限制未予附註。 |
| 蔡宏明 |
|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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